根据《抚州市2024年度市属高校、公立医疗机构、国有企业等纪检监察系统引进高素质人才公告》有关要求,现将抚州市2024年度市属高校、公立医疗机构、国有企业等纪检监察系统引进高素质人才资格审核检查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将考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请入闱考核人员于2024年10月16日上午9:00至10月18日18:00期间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选择抚州市2024年度市属高校、公立医疗机构、国有企业等纪检监察系统引进高素质人才报名专题(,登陆报名系统查看并打印面试准考证。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上个人隐私信息、报考岗位等信息是不是正确,如不一致或有其他不正常的情况的,请及时联系。
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规则,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面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请谨慎保管面试准考证。
1.面试总分为100分,实行现场评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当天缺席、迟到或违纪的考生,其面试成绩以零分计算,不计入该考生所报岗位及考场平均分基数。
2.面试成绩合格线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3.分数修正。同一职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低分。因此,所涉岗位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考生面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成绩方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4.按引进计划数,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如出现末位同分,按评分表的前四项要素得分高者入闱。
1.面试时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含社保卡)、面试准考证,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进入考生集合点,8:00未抵达考生集合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贴身携带或用任何通讯工具和电子科技类产品(含智能手表、手环),考生携带的物品全部统一放置,特别是电子科技类产品和通讯工具,一律不得放在身上。如发现将手机、照相机等电子或通讯设备带进候考室并不交给联络员保管的,不论是否开机(使用),一律视为舞弊,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3.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记住自己的面试序号。开考后依序在面试工作人员引领下进入面试考场,无工作人员引领不得擅自出入候考室。如因考生记错面试序号而导致分数差错的,其结果由考生负责。
4.考生在面试时,只报告本人的面试顺序号,不得泄露个人关键信息,否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不得穿戴与考试无关的带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徽章等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须在指定候分处候分,不得返回候考室。面试成绩宣布后,应当场签名确认,随后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或大声喧哗。
5.考生要自觉遵守面试纪律及有关需要注意的几点,服从面试工作人员的安排。对无理取闹、作弊或违反面试规定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抚州市2024年度市属高校、公立医疗机构、国有企业等纪检监察系统引进高素质人才公告》等相关公告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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